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宣讲(十)
【高擎伟大思想旗帜 凝聚团结奋进力量——不断推进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编辑:邢瑞华  2024-10-28 08:55:31  来源:山西日报

【主讲人:杨春华】

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结穗情况。

泽州县陈沟杏熟了,果农欣喜。

西河底谷子长势喜人。

全国“和美乡村健康跑”(村跑)长治站齐跑场面。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出发,就做好“三农”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这是我们党“三农”工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山西作为华夏农耕文明发祥地、黄河流域农业摇篮,农业生产历史悠久,特色优势十分鲜明。习近平总书记四次亲临山西考察调研,多次深入乡村农户,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山西农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主讲人:杨春华】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长期从事农村政策研究工作,在《管理世界》《农业经济问题》《红旗文稿》等报刊发表政策理论文章50多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做好“三农”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引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饱含总书记深厚的“三农”情怀,立意高远,思想深邃,是党的农村工作基本经验的集大成,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科学行动指南。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首要任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不能把粮食当成一般商品,光算经济账、不算政治账,光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到实处。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粮食安全关系生命安全、生存安全,是极端重要的国家安全,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超大规模人口和超大规模农产品需求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新冠疫情期间,我国社会始终保持稳定,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充裕功不可没。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2004年以来实现20连丰,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今年预计将首次突破1.4万亿斤,这是了不起的成就。但从总体上看,随着城镇化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升级,粮食供需处于紧平衡的状态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加上我国粮食生产基础仍不稳固,我们决不能因为连年丰收而放松粮食生产。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人民吃饭问题,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大政方针,粮食安全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

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保障粮食安全,亿万农民是主体,主产区发挥着“压舱石”的作用,广大农民务农种粮及粮食主产区重农抓粮的“两个积极性”,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要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粮食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粮食安全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发展农业、稳产保供,不能完全任由市场机制主导,不能完全按照比较优势和效益优先的原则来考虑,要讲政治经济学。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有责任保面积、保产量,饭碗要一起端、责任要一起扛。主产区要努力发挥优势,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保持应有的自给率,共同承担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要高度重视粮食节约减损,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

树立大食物观。我国每年消费2亿多吨畜禽水产品、7亿多吨蔬菜,与6亿多吨粮食一样,是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缺了哪样也不行。解决吃饭问题不能光盯着有限的耕地,要树立大食物观,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我国有着40多亿亩林地、约40亿亩草地、1.8万公里海岸线和大量河流湖泊,开发国土资源增加食物供应还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要在生态友好的前提下,坚持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向森林草原要食物,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要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开发丰富多样的食物品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坚持精准发力,立足特色资源,关注市场需求,发展优势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强调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明确要求要做好“土特产”文章,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五大振兴”,产业振兴是基础。解决当前农业经营效益低、农村居民增收致富难、乡村建设发展滞后问题,基础和前提都是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只有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才能让农业经营有效益、成为有奔头的产业,才能让农民增收致富、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才能让农村留得住人、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关键是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要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在确保粮食安全、做大做强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依托农业农村资源的二、三产业,拓宽产业发展空间,扩大乡村就业创业容量,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围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目标,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突出农民就近就业、就地致富路径,把县域作为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主战场,重点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做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大文章,促进乡村绿起来、乡亲富起来。

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发展乡村产业,基础是农民的种养业,目的是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必须以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构建契约型、股权型、分红型联结关系,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要积极支持从农民中成长起来的各类本土人才,特别是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外出农民工、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等发展乡村产业。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把产业留在乡村,把更多的增值收益和就业岗位留给农民。

把乡村建设摆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

要牢记亿万农民对革命、建设、改革作出的巨大贡献,把乡村建设好;要把乡村建设摆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要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

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务实搞好规划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坚持规划先行。要把县乡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县域村庄布局,打破城乡分割的规划格局,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对村庄布局进行安排,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县域一盘棋的规划管理和实施体制。不能“为规划而规划”,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要深入分析村庄现状,科学把握乡村人口变化趋势,坚持因村施策,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因地制宜编制务实管用的村庄规划。要找准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优先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要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要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

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不能动摇;家庭经营在相当时期内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要通过周到便利的社会化服务把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要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生产的关系,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要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实实在在的政策要求,即: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强调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这项工作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强,要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要求,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保护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要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违背农民的意愿,不得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不能单纯为了追求土地经营规模强制农民流转土地。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小农户仍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面,必须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前提下,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农民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农业综合经营效益。家庭农场主要靠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在粮食等大田作物的生产上,具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优势,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同时,要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大趋势,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手抓,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明确要求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推动形成县乡村统筹发展的格局。县域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础,是由县乡村三级有机构成的统一整体。要加大县乡村统筹发展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县乡村统筹,推动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发展格局。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整体谋划推进县乡村发展,增强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村级就近便捷服务能力建设。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县域具有城乡联系紧密、地域范围适中、文化同质性强等优势,最有基础、最有可能、最有条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要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体系,切实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弊端,强化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制度保障。

让农民在城乡间可进可退。农民工在城乡之间自由有序流动,是中国城镇化道路的特色,也是我们应对风险挑战的回旋余地和特殊优势。农民进城务工是个大趋势,要把该打开的“城门”真正打开,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消除进城落户农民后顾之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个长期过程,推动农民进城要符合客观规律,保持历史耐心。要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让进城的进得放心,让留在农村的留得安心,实现城镇与乡村相得益彰。

文字整理:闫书敏

主讲人照片拍摄:王瑞瑞

其余图片均由省农业农村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