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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筑牢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防线
编辑:董毅  2022-05-20 08:36:01  来源:本网专稿

近年来,云冈区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基础性作用,严把审核内容、压实审核责任、用好审核结果,从源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筑牢干部提拔任用“第一防线”。

坚持标准,从严甄别审核内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在“动议环节”和“考察环节”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双重审核,确保“凡提必审”落实到位。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查看学籍材料、党团材料、参工材料等基本信息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内在逻辑关系是否合理,查看干部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等信息有无不实、涂改、造假等情况,查看是否具备任职条件。

严明纪律,压紧压实审核责任。建立和完善干部任前档案“双审核”机制,在动议环节,对各单位推荐、前期调查摸底符合条件的干部档案进行初审,对档案初审中发现涂改、虚假材料、身份有疑义的,在推荐考察时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后,坚持“谁考察、谁把关,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考察组工作人员负责对干部档案进行复核,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由管档人和考察组分别签字,确保责任到人、有据可查。实行责任倒查制,对因不认真审核档案造成采集信息不准或审核把关不严、隐情不报,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注重实效,充分运用审核结果。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果,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且“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其他情况认定准确的,符合提拔任用条件、不存在其他问题的,进入正常干部选用工作程序。对缺少学籍材料、党员材料、干部身份等关键原始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干部成长经历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充说明的,暂缓或取消干部任免程序,避免因干部信息失真导致干部任用失察失误。对档案材料明显造假存疑的,暂停干部选任程序,依纪依规调查处理。 (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