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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四个坚持”严抓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编辑:董毅  2022-06-20 08:38:54  来源:本网专稿

灵石县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把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手段,立足全县干部监督实际,着眼于抓早抓小抓细抓长,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坚持理论武装,抓实教育培训,筑牢思想“红线”。始终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为凝神聚魂、补钙壮骨的根本性和基础性建设,突出锤炼政治素养,紧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等基本理论,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校集中培训等方式,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通过灵石党建网、“灵石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对干部监督管理法规制度进行宣传解读,提醒和教育广大干部提高自律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干部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拧紧干部思想“总开关”,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坚持监管体系,健全制度约束,织密立体“网络”。把制度建设作为干部日常监管的保障,注重让制度发力、用制度管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晋中市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相继出台《灵石县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和《灵石县支持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合理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通过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经常性分析研判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了信息沟通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健全完善监督举报、受理核查工作制度,搭建监督电话、手机短信、邮箱、网络等“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并做到了有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

坚持抓早抓小,用好函询提醒,鸣好监管“警钟”。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发现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及违纪违规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提拔必提醒,对新提拔和调整的所有干部进行全覆盖任前谈话;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重要事项报告等形式,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及时掌握干部心理和思想状况,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切实促进干部廉政勤政。

坚持能上能下,畅通下的渠道,破除隐性“台阶”。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市委、县委要求,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抓实干部监督管理的关键举措,结合“能上能下”制度,明确了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和不胜任现职调整的具体情形,结合履职情况,按程序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畅通下的渠道,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综合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离任审计、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广泛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在全县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干事环境。(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