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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三化四应四尽”做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
编辑:组织部信息员二  2022-01-24 08:46:17  来源:本网专稿

祁县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开展“动态化、精准化、规范化”管理,对登记报备做到“应备尽备”,对证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对申请办理做到“应审尽审”,对违规问题做到“应查尽查”。

动态化管理备案人员。不断完善日常动态管理制度,对全县所有科级干部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登记表》《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等基础台账,把登记备案人员信息采集报送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定期对接公安部门进行增、删、改。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及时列入备案人员信息库,并作为干部监督的日常工作,从源头上做到全覆盖,零疏漏。同时对因调入、死亡、调离、退休相关工作岗位的,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与公安部门对接进行撤销。

精准化管理所持证件。认真执行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各单位申报情况,督促主动上交证件,确保应交尽交。与县公安局对接,逐一核查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及时催交未上交证件人员。对不如实申报、不按规定上交证件的、甚至拒不上交证件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县委组织部共保管各类因私出国(境)证件147枚,做到集中保管,专人专柜保管。

规范化管理审批工作。县委组织部对科级领导干部的因私出国(境)情况从严把关、严格审批,固化流程并规范执行。凡涉及人、财、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配偶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原则不予批准其出国(境),对有法律法规不准出国(境),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予批准。凡属确需因私出国(境)的人员,审批实行“一事一批”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做到有迹可查,全程留痕,并按规定在回国(境)后10日内,交回所持证件。对违规审核审批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监管警示作用。(张文瑾)